刚刚通知,泰州继续拆迁58亩!

时间:2023-04-23 14:36:24     来源:泰州百晓生

今年以来


(相关资料图)

泰州多地发布土地征收通告

3月份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发布

随后姜堰政府也发出通告

紧接着新公告又悄然公示

前两天高新区(高港区)又发出了公告

4月头海陵区又发布了

而就在近日

高港区这里又传来了新消息!

高港区再发公告!

玫瑰园东侧地块拟拆迁!

涉及土地约58亩!

4月21日,《高港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泰高拟征告〔2023〕6号)》发布。

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

本次拟征收土地玫瑰园东侧地块位于野徐镇野徐社区十五组、十八组;仲联社区八组集体范围内。

根据勘测定界图,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药城鼓楼南路西侧、姜高路南侧地块,用地总面积38633平方米,合57.9495亩。

另外,根据公告,本次拟征收土地公告期限为2023年4月21日至2023年5月6日。

拟征收土地公告结束后,高港区人民政府将于2023年5月6日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字或盖章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高港区人民政府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自本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如对以上公告内容有疑问或异议,可向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泰州医药高新区分局反馈。(联系人:杨松柏;电话:0523-89690205)

图文来源:高港区人民政府网站

综合编辑:泰州百晓生

标签:

最新文章推荐

X 关闭

X 关闭